前國手被控裝盲再審駁回 監委:忽略無罪推定原則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2日電)前手球國手陳敬鎧(現名陳宥憲)遭控裝盲詐保案,民事雖勝訴、但刑事被依詐欺罪判1年2月確定,高雄高分院駁回再審。監委王幼玲今天表示,高雄高分院駁回再審裁定,是忽略刑事訴訟法無罪推定、罪疑唯輕原則,非常遺憾,將續行研議後續處置。

陳敬鎧遭控裝瞎詐保新台幣522萬元,雖民事部分勝訴,但刑事被依詐欺罪判1年2月確定。高雄高分檢主動提再審,高雄高分院認定其行動超過盲視可活動範圍,駁回聲請。

王幼玲、蔡崇義、高涌誠透過新聞稿指出,就「前國手陳敬鎧遭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定以詐欺領取保險金」案,監察院司獄委員會在民國107年10月11日通過調查報告,參採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教授洪蘭,與台北榮民總醫院醫師組成專業團隊的鑑定結果,及中華民國眼科醫學會意見,認為陳敬鎧已全盲。

監委表示,原確定判決將行為表現與醫學上視力值等視,恐違反論理、經驗法則,在有新事實、新證據下,建議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研議提起再審,及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研議提起非常上訴。

監委說,經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有罪確定審查委員會審查,決議向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提起再審,並在4月10日作成再審駁回裁定,也就是仍然認為陳敬鎧未全盲,有施用詐欺犯行。

監委指出,本件駁回裁定與確定判決相同,一樣是以陳敬鎧在99年到100年間影片中的動作,在未經儀器或無醫學、科學專業基礎上,以自行推論方式認定其視力優於萬國視力值0.01,進而駁斥再審聲請中,各類鑑定人依其專業經驗累積下的鑑定結果,或科學儀器的鑑測數值。

監委表示,人類視覺的成象,涉及眼球、神經、大腦等不同器官的協力,而人類的動作,是憑據視覺、聽覺、記憶還是定向感,這個問題更為複雜,一直到現在,科學與醫學都持續在研究探索當中。

監委說,本件駁回裁定,對於陳敬鎧的視覺與動作有獨到的看法,可說是凌駕在科學與醫學之上,一再以「若是全盲,能做到這些動作嗎?」的懷疑,作為認定陳敬鎧有罪的主要理由,卻忽略刑事訴訟法最為根本的無罪推定、罪疑唯輕原則;監委表示非常遺憾,將續行研議後續處置。(編輯:蘇龍麒)11204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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