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手遭控裝盲詐保判1年2月 刑事再審遭駁回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2日電)前手球國手陳宥憲遭控裝瞎詐保522萬,雖民事部分全勝訴,但刑事被依詐欺罪判1年2月確定。高雄高分檢主動提再審,高雄高分院認定其行動超過盲視可活動範圍,今天駁回聲請。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高雄高分檢雖以陳宥憲民事再審翻案成功,判決免還理賠金,且其視力鑑定已達全盲標準,因此不算不當得利,自然不必探究申請保險金是否屬詐欺犯行。他也主張丟接飛盤跟教桌球是善用剩餘視覺能力、聽覺、 觸覺、本體覺及動作記憶等結果,並非詐盲。

雖然鑑定團隊證稱,萬國視力0.01以下的人,透過訓練和策略輔助是可以做到某些事情,但陳宥憲在未接受專業學習及訓練狀況下,竟可順利完成與明眼人相較幾乎無異動作,且鑑定人也未完整測試鑑定他是如何使用策略或各項感官能力測試,藉此讓合議庭判斷是否有能力完成這些動作,因此無法動搖原確定判決。

再者,雖然鑑定團隊主張盲視病人較能做出丟飛盤、打桌球等直覺性活動,但陳宥憲民國99年至102年所為部分活動,明顯超出團隊所稱盲視病人可從事活動範疇,鑑定結論也不一定符合他聲請保險理賠時真實視力狀況。

高雄高分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陳宥憲申請保險給付時,主觀即有詐欺取財犯意,非重大無知情形 ,今天據此駁回再審聲請,全案不得抗告。

全案起於原名陳敬鎧的前手球國手陳宥憲民國98年發生車禍,造成視力受損,雖然他事後獲南山、明台產物、國泰人壽等3家保險公司理賠共522萬元;但肇事對方事後私下蒐證,檢舉「裝瞎」。3家保險公司因此向他提返還不當得利訴訟勝訴確定。

經提再審後,高雄高分院109年8月宣判明台產物保險105萬元部分由陳宥憲勝訴;南山人壽317萬部分則已私下和解;國泰人壽100萬部分也勝訴。刑事判決部分,陳宥憲在107年2月已遭依詐欺罪判決1年2個月確定,期間提出兩次刑事再審均被駁回。(編輯:謝雅竹)11204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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