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26日電)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刪除公視每年新台幣9億元預算上限,文化部長史哲今天回應立委質詢表示,目前公視基本營運規模以30億元起跳。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此次修法重點,除了拿掉每年經費9億元預算上限的天花板,公視董監事選任門檻從現行3/4,調整為2/3以上同意。
民進黨立委陳秀寳舉各國公共媒體的年度經費預算為例,換算為新台幣,日本NHK每年有1976億元,英國的BBC每年預算有1835億元,韓國的KBS也有329億元,陳秀寶詢問,這次公視修法拿掉預算上限,文化部打算用多少預算營運。
史哲說,公視每年捐贈經費是9億元,這幾年相關專案,包括客家台、台語台及Taiwan Plus,加起來公視目前執行的經費至少30億元以上,這是未來修法起跳的門檻,因為是採取標案或專案,對相關法制化及穩定性是有影響,「目前基本營運規模是以30億元為起跳。」
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表示,韓國總統尹錫悅訪問美國時去拜訪網飛(Netflix)執行長,結果網飛宣布要投資25億美元在韓國影視產業,等於764億台幣,是文化部3年半的預算。
史哲說,Netflix是將25億美金投注在韓國K-content(韓國內容)的概念,「我們的擔憂是說能不能有台灣的T-content」,這是政府刻不容緩來解決的,「我們自己如果不投資自己,不建構好基礎建設,我們不可能期待外國人來投資。」
對於公視未來的財源,張廖萬堅建議應該將政府拍賣5G頻譜的經費挹注公視。他表示,頻譜拍賣經費都是投資在硬體,結果台灣的硬體很好,卻沒有內容,這樣發展不平衡,文化部應爭取更多預算,同時也要解決華視的問題。
史哲表示,擁有通路的人確實應該投入內容產製。至於華視的問題,有很多面向需要解決,需要更多溝通討論的時間,以修法進程來講,明天已經是這個會期的最後時間,應先致力於公視法修法,把核心問題解決。(編輯:翟思嘉)11204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