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3日電)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新建檢舉獎金制,立委關注若提供明確事證,是否能匿名檢舉。內政部長林右昌今天說,實名制是絕對必要,受理機關有保密責任,不會洩漏檢舉人個資,若匿名檢舉不會受理。
平均地權條例5部子法4月25日起預告20天,其中新建立檢舉獎金制,檢舉人採實名制,並須提出違規案件人、事、時、地、物;適用範圍包括:實價登錄逾期或不實申報,違反禁止紅單轉售、限制換約、禁止炒作等規定;獎金比率為實收罰鍰的30%、每案獎金不超過新台幣1000萬元。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林右昌、營建署長吳欣修、警政署長黃明昭、消防署長蕭煥章等人列席,處理內政部主管預算解凍案,以及審查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草案。
民進黨立委羅美玲質詢時關注,要如何保護檢舉人、如果提供明確事證,是否能匿名檢舉。林右昌答詢時說,檢舉人實名制這是絕對必要,因為有權責問題,母法、子法都有明定,受理機關有保密責任,不會公開、洩漏檢舉人個資。
林右昌說,且因檢舉有獎金,如果沒有實名制,經調查成立後,獎金不知道發給誰,匿名檢舉會造成其他問題,不論事證是否充足,如果匿名檢舉都不會受理。
至於獎金為何要訂上限,林右昌表示,討論過程有許多意見,也有人建議不要訂上限,但經過各方意見衡酌後,還是認為要訂上限,且獎金是以檢舉案件每案來計算。
另外,羅美玲指出,行政院去年推動「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放寬違建、頂樓加蓋、「工業宅」租客,都納入補助範圍;有學者質疑,都市計畫法與租金補貼的主關機關都是營建署,在審核上是否有所衝突。
吳欣修表示,租金補貼是為照顧經濟和社會弱勢的民眾,跟土地是否違法使用,應脫鉤處理,補貼租金不代表房屋會合法,像是這些違法的房屋,都仍需繳交房屋稅。
吳欣修說,在新北市、桃園市等縣市,在都市計畫之前是工業區,但工廠外移後,許多是家庭自用或是出租,因此仍有許多民眾居住。(編輯:蘇志宗)11205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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