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學生涉發炸彈恐嚇信 法務部:透過各管道處理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8日電)屏東海生館等處接獲炸彈恐嚇郵件,不排除是張姓中國籍學生所為,立委要求司法單位要有積極作為防範。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今天說,除警方處理中,檢方也積極進行,而張男未入境,會透過各種管道處理。

屏東海生館、花蓮太魯閣國家公園及海洋公園、澎湖水族館在3天內分別接獲6件炸彈及隨機砍殺恐嚇郵件,內容及手法均相似,不排除是曾涉多次恐嚇的張姓中國籍學生所為,警方追查中。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併案審查刑事補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陳明堂等人列席。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質詢時提到,不只澎湖水族館接到炸彈恐嚇信,陽明山國家公園、國立故宮博物院日前也收到類似恐嚇郵件,每發生一件,都對台灣的社會安全、經濟、交通秩序造成很大危害,政府或司法單位有無更積極的因應作為,還是只能放任這樣的恐嚇攻擊。

陳明堂強調,不是放任、有積極在做,各地檢署有繫屬案件,像是台北地檢署有17件、基隆地檢署有2件,其他地檢署也有,而張姓男子沒有入境。

劉建國追問,如果中國不配合,該如何積極處理,且張嫌持續犯案,法務該如何因應防範;陳明堂說,目前有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但那邊也要配合,法務部會透過各種管道處理,台灣高等檢察署最近可能會邀集相關單位討論具體因應方式。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質詢提到,有中國人士在台灣被路燈電死,法官判國賠新台幣463萬元,但法官根據30年前法務部的函釋,說大陸人士也是中華民國人民,他認為這不是現行法律與國民情感。

鄭運鵬強調,他不反對國賠,而是反對法官引用30年前的法務部函釋內容,應該採用陸委會的說法,人權不分國家、不分與中國的關係為何,也不分受害者是中國人、香港人或澳門人,應廢除該函釋;陳明堂回應,最近會做處理。(編輯:蘇龍麒)11205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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