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清泉一審敗訴 合議庭認選舉無不法、票數無不實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30日電)屏東地院今天駁回蘇清泉提出當選無效等訴訟。合議庭認定,選舉過程並無不法,勘驗12個投開票所,蘇清泉有效票多1張、周春米多2張,因此周春米當選票數並無不實。

去年九合一大選,國民黨蘇清泉以1萬1077票差距敗給民進黨周春米,由周春米當選屏東縣長,蘇清泉質疑選務不公及計票有誤,提出選舉無效及當選無效訴訟,歷經5個多月審理,今天一審宣判駁回。

合議庭認定,中選會與屏東縣選委會並無違反選罷法規定,僅極少數選務人員疏未依屏東縣選委會編印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的作業程序辦理選務工作,對選舉結果不生影響,與選罷法第118條第1項規定不符,駁回其訴。

另外,周春米當選無效部分。合議庭認為,中選會與屏東縣選委會辦理選舉並無違法情形,而周春米當選票數,經勘驗12個投開票所選票及評議判斷後,蘇清泉有效票比中選會公告結果多1張,因此為20萬6461張、周春米有效票較中選會公告結果多2張,即為21萬7539張,因此周春米當選票數並無不實,與選罷法第120條第1項規定不符而駁回。可上訴。(編輯:黃世雅)11205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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