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律政司:盡快就基本法23條立法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日電)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正在北京訪問,據報導,他今天在北京總結此行時,重申香港必須盡快就基本法第23條進行立法。

根據官方香港電台報導,林定國今早拜會了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匯報了律政司的工作計畫及香港法治領域的新發展。

林定國表示,過去5天在北京訪問期間,先後與11個部門領導會面,充分感受到北京中央對香港和律政司的重視和信任,以及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的決心。

被問到是否與北京官員討論過基本法23條立法事宜,他重申,落實23條立法是香港的憲制責任,時間表只有一個,就是一定要盡快完成。

他並說,此行與各部委官員討論了很多中國國家安全問題,但具體內容不宜公開。

對於港人在6月4日、即「六四」34週年當天在街上手持蠟燭是否違法,林定國說,法律界線很清晰,香港國安法清楚說明有幾類事情不能做,例如煽動分裂國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每位市民的行為都要依據法律規範作為準則。

至於會否建議市民在當天不要聚集,林定國強調,不會主動建議市民做什麼或不做什麼,唯一建議是任何市民在任何時候做任何事情,必須依據法律進行。

基本法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香港主權轉移以來,當局一直未能為23條進行立法。

2019年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出現「港獨」思潮後,中國全國人大2020年為香港訂定國安法,但只納入23條部分規定,其餘留待港府自行立法。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曾說,未來基本法第23條進行立法時,可能會加強著墨於「間諜罪」。(編輯:陳沛冰)11206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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