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實施3年 20多人被定罪

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2日電)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天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近3年來,被捕人數少於250人,其中20多人被定罪,另外有約70起案件也可能觸及國家安全,與全港700萬人相比,受影響人數極少。

林定國出席電台節目時作出上述表示。

香港國安法2020年實施,林定國表示不認為國安法影響人權自由,他不點名舉例指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駕駛有政治口號的電單車衝向警員,大街大巷宣揚衝擊國家主權的口號,不應該容忍。

他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下有人因為政治言論被捕的說法是「亂說」,涉案人一定是涉及特定言論才會被拘控,例如煽動破壞國家穩定的言論。

對於外界指有大量涉及示威案件的被告在等候審訊期間不准保釋,林定國表示,香港國安法有保釋條款,相比其他普通法地區並不算苛刻,法庭在考慮當事人的保釋申請時,必須平衡社會利益和被告自由。

林定國又指,會盡快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希望今年有成績,但涉及國家安全必須深思熟慮,不適合訂立具體時間表,有關工作小組正檢視本港現行法例和其他地方法律,希望法例能保障香港安定和國家安全。

香港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在2021年被法院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判囚9年。(編輯:陳沛冰/周慧盈)11204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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