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9日電)營建署今天說,7月3日上午9時再次開放受理新台幣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今年5月仍有撥付租金補貼紀錄的111年度舊戶,免再次申請,會主動將資料帶入申請,經審查通過將接續核發租金補貼。
內政部營建署透過新聞稿表示,這次租金補貼受理申請期間,從民國112年7月3日上午9時到113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未曾申請過租金補貼的新戶,在完成租賃契約簽約,即可提出申請。
營建署說,租金補貼2.0將自動帶入舊戶申辦資料,不必再次提出申請,並在今年6月26日透過簡訊提醒舊戶民眾,租約異動或新增資料,可就近提供租屋地縣市政府,以保障舊戶後續新年度審查核撥作業,111年度舊戶可透過營建署「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查詢辦理進度。
營建署指出,新戶透過網站線上申請者,只要上網填寫資料、上傳相關文件就可完成申請;不方便使用線上申請者,可就近向地方政府索取申請書,確實填寫資料並檢附租約、存摺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掛號郵寄到租屋地直轄市、縣市政府。
營建署表示,民眾如果想要進一步瞭解租金補貼相關資訊,可在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到下午6時,撥打諮詢專線02-7729-8003,或到「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查詢。(編輯:蘇志宗)11206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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