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榮村:強化公務員性別主流化訓練 提升性平意識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0日電)考試院長黃榮村今天表示,保訓會應強化公務員性別主流化訓練、提升性平意識,並探討性騷擾事件立即有效的糾正補救措施,以保障公務員救濟權益,同時也應關注「性平三法」修正情形。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上午在考試院會以「審理公務人員性別平等保障事件情形」為題進行業務報告,行政機關對所屬公務人員有提供安全工作環境的義務,應維護公務人員性別平等的友善工作環境。

保訓會說,公務職場上性騷擾行為所造成的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的工作環境,已經影響公務人員的工作表現,侵害其工作權;因此,公務員對於行政機關及公立學校,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或性別平等教育法處理性騷擾事件的結果,如有不服而提起救濟,就屬保訓會審理保障事件範圍。

保訓會主委郝培芝表示,無論遭受性騷擾的公務員是否提出性騷擾申訴,只要機關知悉有性騷擾情事時,就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中斷性騷擾行為持續發生的可能性,保護被害人安全。

郝培芝說,公務人員向服務機關申述遭受性騷擾,經該機關組成性騷擾處理委員會,作成性騷擾成立或不成立決定後,如果不服該決定,得依復審程序提起救濟;如果服務機關就該公務人員申明遭受性騷擾事件,在法定期限內不予處理時,該公務人員也可提起救濟。

保訓會報告指出,公務員因不服行政機關或公立學校作成性騷擾成立與否的決定,提起復審件數,近5年每年平均12.6件,並呈逐年緩和上升趨勢;進一步分析行政機關處理性騷擾事件常見瑕疵,包括組成機關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成員,不符合各機關所訂的性別比例、外部專家學者、社會公正人士比例。

保訓會說,也有機關未依規定指定委員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未善盡調查義務等;將透過辦理法定訓練及保障業務宣導輔導活動,強化公務人員性別意識,協助行政機關正確處理公務人員性騷擾事件。

郝培芝表示,保訓會民國107年就提出行政機關首長涉及性騷擾事件,應交由上級機關處理的法制意見,並函請各機關明訂在各機關的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目前已獲採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的修法重點。

黃榮村說,保訓會應強化公務員性別主流化相關訓練,提升公務員性平意識,持續研析公務員性別平等保障事件,界定適當審查基準,探討性騷擾事件立即有效的糾正補救措施,保障公務員救濟權益,並關注「性平三法」修正情形。(編輯:翟思嘉)11207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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