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艱困任務因公撫卹遺族未成年子女 擬加發撫卹金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5日電)銓敘部今天說,考量軍公教人員權益的衡平,針對公務人員執行具高度危及個人生命的風險情事致死的未成年子女遺族,擬比照軍人每月再加發撫卹金,將廣泛徵詢人事機關意見後,研擬方案。

銓敘部透過新聞稿表示,今天在考試院會中,以「執行艱困任務因公撫卹遺族之未成年子女再加發撫卹金」為題,就未成年子女遺族增發撫卹給與提出規劃方向。

銓敘部在報告中指出,公務人員撫卹制度的建置,用意在照護遺族並撫孤卹寡,為因應國家人口結構已朝向少子女化的趨勢,並落實照護遺族生活安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已定有未成年子女加發撫卹金,金額是按國民年金法規定的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標準發給,現為每月新台幣3772元。

銓敘部說,因軍人撫卹條例第13條、第21條及第40條條文已經在今年6月9日奉總統令修正公布,其中除比照公務人員增訂未成年子女加發撫卹金,也就「因作戰、演習訓練或搶救災害而死亡者之未成年子女遺族」納入再加發撫卹金的範疇。

銓敘部指出,考量軍公教人員權益的衡平,就公務人員執行具高度危及個人生命的風險情事致死的未成年子女遺族,比照軍人每名子女每月再加發撫卹金,銓敘部因此研擬方案,就適用對象、發給標準、不重複支領等配套設計,以及廣泛徵詢人事機關意見後,併同提出說明。

考試院長黃榮村表示,基於軍公教權益衡平考量,以及落實遺族照護制度的精神,請銓敘部參考與會考試委員意見,儘速規劃辦理後續事宜。(編輯:蘇志宗)11210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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