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3日電)銓敘部今天說,7月1日後初任公務員適用的個人專戶制退撫新制,採行二層年金確保公務員退休所得獲得適足保障;現有退撫基金從113年度起由政府撥補,確保財務永續,不會有二次年改問題。
銓敘部透過新聞稿表示,媒體近日刊載「傭兵化的公務員退撫新制」文章中提到,「罔顧國家對退休公務員亦負有相應的忠誠義務」及「二次年改或許只是遲早問題」等說法。
銓敘部說,民國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適用的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在制度規劃研議時,已就確定給付制與確定提撥制的利弊多方分析評估,並為初任人員規劃採行二層年金保障。
銓敘部表示,除第二層職業年金採「確定提撥制」,可自主投資累積退休金外,也搭配將第一層的公保養老給付實施年金,並維持「確定給付制」給予基礎年金保障,可持續支領至終身。
銓敘部說,為因應長壽風險問題,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規劃年金保險(延壽年金),作為超過平均餘命後的年金給付之用;未來將積極協調公私立保險公司,辦理年金保險事宜。
銓敘部指出,初任公務人員可藉由在職時按月與政府共同撥繳本俸2倍15%的退撫儲金費用,以及個人在本俸2倍的5.25%範圍內自願增加提繳,並透過自主投資的適當配置,提高退休金專戶累積總金額。
銓敘部說,因此退撫新制有優於勞工退休制度或私校退撫儲金的制度設計,會確保公務人員退休所得獲得適足保障。
銓敘部表示,文中指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罔顧國家對退休公務員亦負有相應的忠誠義務」,這是忽略政府針對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所作整體性的制度設計。
銓敘部說,為保障公務人員的退撫權益,對於適用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的公務人員,其因公命令退休,以及在職亡故公務人員的遺族撫卹給與,都適用現行規定的給與標準,政府善盡照顧責任,並維持現職及初任人員間權益的衡平。
銓敘部表示,為使現行退撫基金財務安全,同步提出完整配套,包括現有退休公務人員調降所得所節省的經費,仍全數挹注退撫基金,也依法與財主機關協調政府撥補方案,確定從113年度起撥補,確保原有退撫基金財務永續,因此不會有二次年改的問題。(編輯:林興盟)11207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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