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2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回應司法院釋字第775號解釋意旨,提升量刑的妥適及公平,明定審判長於科刑調查程序,應先曉諭當事人就科刑資料指出證明的方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月29日併案審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及朝野立委所提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在場立委與官員討論後,絕大多數條文按照司法院、行政院提案通過。
全案今天在立法院會處理時,在場立委並未提出異議,因此三讀修正通過。
這次修法有幾項重點,包括回應司法院釋字第775號解釋意旨,提升量刑的妥適及公平,修正刑事訴訟法第288條,明定審判長於科刑調查程序,應先曉諭當事人就科刑資料指出證明的方法,例如關於被告經濟狀況的證明文件、其與被害人的和解書等,以利進行周詳的調查。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審判長就被告科刑資料的調查,應於第288條第3項事實訊問後行之,並先曉諭當事人就科刑資料,指出證明的方法。(編輯:郭無患)11212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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