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0日電)國家人權委員會今天表示,政府應正視兒少性影像犯罪問題,呼籲政府應盡速將「關於買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問題之兒童權利公約任擇議定書」國內法化,杜絕兒少性剝削,接軌國際人權。
藝人黃子佼無故持有7部兒少性影像,北檢將黃子佼緩起訴處分,檢察官今天依職權向高檢署送再議,高檢署將分「上職議字案」,逐步審查全案是否發回續查或駁回再議。
國家人權委員會透過新聞稿指出,2022年已在「兒童權利公約(CRC)」獨立評估意見指出,台灣兒少性剝削通報案件類型中,以私密影像相關的性剝削樣態數量最多,政府應正視此類性影像犯罪問題。
人權會呼籲,應盡速將聯合國「關於買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問題之兒童權利公約任擇議定書(OPSC)」國內法化,以符國際人權標準。
人權會表示,2014年台灣已將CRC國內法化,2016年首次提出國家報告,並進行國際審查。2022年CRC第2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時,人權會已建議政府針對OPSC進行國家整體性政策盤點,並鼓勵政府接受這項議定書。
人權會說明,台灣在2017年、2022年CRC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時,國際審查委員會就曾針對兒少性剝削相關議題,鼓勵政府將OPSC國內法化,並在結論性意見明確指出「建議政府制定一個綜合性的政策,包括CRC一般性原則的執行,以防止對兒少的買賣及性剝削」。
人權會強調,政府雖已於2023年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強化兒少性剝削防制作為,但數位科技發展迅速,致使性剝削態樣多元且複雜,除周延法制與相關配套措施外,也應努力倡議,提升民眾對防制兒童色情問題及網路性剝削的認知與數位素養,讓所有兒童免於一切形式的性剝削。(編輯:張若瑤)11304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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