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表決平手韓國瑜裁決 國民黨團:依法有據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12日電)立法院朝野今天再度過招,國民黨團提變更議程,否決民進黨團所提復議案,藍綠上演表決大戰,數度打成平手,最後立法院長韓國瑜加入挺藍,裁決民進黨團復議案不通過,藍營所提相關公教年改修法版本付委審查。對於民進黨團質疑韓國瑜議事不中立,國民黨團指出,決議平手同數時,取決於主席,依法有據。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洪孟楷今天下午在立法院中興大樓接受媒體聯訪時說明,請民進黨委員好好了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條規定非常清楚,「立法院會議之決議,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以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洪孟楷表示,該條文寫得很清楚,如果是表決平手的情況下,就由主席裁決,主席就是院長。

他進一步指出,立法院過去也有表決平手情況下由院長裁示的慣例,包括民國91年第5屆第1會期時,表決平票時,院長投下贊成票,將相關提案交給內政委員會審查。另外,第8屆第1會期第9次院會時,也有在重複表決平票的情況下,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投下贊成票。

洪孟楷說明,換言之,過去在立法院第5屆和第8屆都有慣例,而第11屆的立法院在今天在議事進行中,決議平手同數時,取決於主席,這都是依法有據,並且依照議事規則。

洪孟楷提到,不知道民進黨團在質疑什麼,明明就是議事規則,今天韓國瑜所做的事情,最符合議事規則,最符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中立行為,全都依照法令規定進行。

洪孟楷解釋,今天上午院會3次表決,主要是針對有委員的提案被民進黨復議,民進黨復議就是代表提案連進入委員會實質審查排案的權利都沒有,而國會是委員會制,換言之,所有法律修正提案都是在委員會進行實質討論,包括部會首長能夠表示意見並備質詢,在委員會內能夠逐條審查,未果才會送朝野協商,所以委員會的審查至關重要,也是朝野過去攻防的重點。

洪孟楷強調,這屆國會因為朝野席次非常接近,民進黨團連讓委員提案進入委員會實質審查都不給,當然國民黨團不同意,國民黨團反對民進黨團所提復議,要求相關提案能夠進入到委員會,今天的過程並不是就通過了提案,而是讓這些提案進到委員會審查。

洪孟楷呼籲,民主國會的精神是委員會制,當然要用委員會實質審查,國民黨團希望和人民站在一起,把每一個提案,不用意識形態、政黨利益,而是真正在委員會審查。

此外,國民黨團今天下午發布「法案付委審查才是民主常態」新聞稿,說明今天院會針對國民黨委員所提出法律修正提案的復議案,歷經表決依議事程序順利交付相關委員會審查。(編輯:張若瑤)11304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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