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黃郁菁台北30日電)國民黨團副書記長羅智強、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等人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在審理2022屏東縣長選舉訴訟時,屏東地院審判長陳怡先的丈夫黃偉倫是屏東縣長周春米的律師,卻未聲請迴避,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呼籲司法院、監察院進行調查。
周春米透過發言人鄞鳳蘭發表3點回應,一、黃偉倫13年前在周春米的律師事務所任職,於103年5月離職。二、蘇清泉提起的選舉訴訟中自己是被告,屏東法院承審法官是黃偉倫的太太,尊重屏東地院職權與決定。三、蘇清泉選舉選輸,就說公務人員作票;訴訟打輸,就說法官有問題,否定民意,抹黑選務人員和司法,毫無民主素養。
屏東地方法院發布新聞稿澄清,陳怡先承審期間均在公開法庭,秉持公正態度,依法進行訴訟程序。因原告蘇清泉未遵期提出書狀,陳怡先有當庭諭知並發函促請蘇清泉儘速提出,以利訴訟進行。就此情節指述「開庭態度不友善、被抓去罵」等情節,誠屬誤會。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羅智強、國民黨立委蘇清泉、吳宗憲、翁曉玲等人,今天在立法院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蘇清泉指出,當媒體報導陳怡先的丈夫黃偉倫曾受雇於周春米,內心感到非常失望與震驚。
蘇清泉表示,黃偉倫在周春米沒有選上縣長,還在擔任律師之前,兩者有僱傭關係。周春米選上縣長後,依舊委託黃偉倫,即便在打當選無效之訴案件,委託律師還是黃偉倫。太太是本案的審判長,先生是委託人律師,司法可以這樣搞的嗎。
蘇清泉指出,回憶過去開庭期間,陳怡先很不友善,他委任的3位律師經常被叫去罵。要求全面驗票,711個投票所,有140多個有問題,陳怡先都不准,後來只准驗12個投票所票箱,連要求傳喚證人都不准。這一路下來,最後一審判決駁回選舉無效之訴。
蘇清泉表示,他要求司法院、監察院查清楚,陳怡先是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羅智強指出,連利益迴避都懶得迴避,到底圖的是什麼。無論是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來看,或是最基本的標準,審判長夫妻與周春米的關係密切,以及各種迴避事項,實務上是要聲請迴避,但陳怡先卻沒有,顯然是有不聲請迴避的目的存在。(編輯:翟思嘉)11304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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