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國會職權修正案「窒礙難行」 政院拍板通過覆議案

張馨文 張至人 張政捷 陳建達 SNG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國會職權修法日前三讀通過後,立法院昨(5)日將三讀修正條文送到行政院,行政院會在今(6)日特別新增討論事項,就提出覆議案進行討論,經過一早的討論後,行政院會宣布,認為國會職權修法後的條文全部窒礙難行,將在討論通過後、經由總統同意,向立法院提出覆議,行政院強調,做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守護人民的基本權利,這次覆議目的,不是要升高朝野對立衝突,而是希望藉由再次審議法案,找出最大共識。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說:「院長就立法院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行政院正式拍板通過覆議案,國會職權修法三讀通過後,相關函文在昨(5)日,送達行政院,政院特別在今(6)日,排入院會議程,確定法條窒礙難行,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說:「包括審議程序違法民主原則,(像是)立法院質詢權調查權,以及聽證的行使,違法權力分立原則。」

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人事同意權違反憲法,藐視國會罪的規定,違反法律明確性,比例原則正當法律窒礙難行之處,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假如對立法院決議的議案有疑慮,送達行政院10天內,可以移請立院覆議,而根據時程推算,行政院最晚必須要在14號之前提出,經過一晚的挑燈夜戰,政院在第一時間火速通過,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說:「本次提出覆議的目的,絕不是要升高,朝野對立與衝突,而是希望透過憲政運作的過程,請立法院藉由,再次審議法案的內容,找出符合憲法,以及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

因為號召抗議的,台灣公民陣線執委賴中強就曾建議,希望政院能拖到最後一刻,如果在11日立刻提出覆議,立法院將排入14日院會一讀,21日重新議決,但如果是在14日提出,預計在21日一讀28號重新議決,拉長時間,讓朝野立委更能重新思考,社會多一周進行對話。

而針對行政院的覆議案,立法院必須在15天內作成決議,如果逾期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必須經過2分之一以上同意,最後由總統公布,法案生效,立委(國)徐巧芯說:「我想我們對覆議案,非常有信心,國會改革的五法是,國民黨加民眾黨,共同提出的版本,我們應該是人數上有過半的。」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覆議不成功的時候,再提釋憲,本黨也會提釋憲,他們所謂的過不過半,那是另外一回事。」是否會再走釋憲途徑,就看接下來如何發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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