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碩漢已去職才彈劾 監院:依法行使職權絕非馬後炮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7日電)前民進黨立委林濁水說,前駐泰國代表莊碩漢6月已去職,監察院現在彈劾是放馬後炮。監察院今天說,莊碩漢案是依法行使職權提案彈劾,嚴謹法律程序,外界應予尊重,絕非馬後炮。

監察院16日表示,莊碩漢涉性騷擾女部屬,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嚴重影響外交人員的聲譽及形象,監察院4日以11票成立、1票不成立,審查通過彈劾莊碩漢,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林濁水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莊碩漢6月就已去職,監察院才通過彈劾案,「正經八百地放馬後炮」,並說監察院沒有存在意義,呼籲藍綠兩黨「快一點廢(監察院)了吧」。

監察院晚間透過新聞稿指出,莊碩漢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事件,是外交部在民國112年10月5日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移送監察院審查,經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決議推派監委張菊芳、王麗珍及紀惠容調查。

監察院說,監察權為事後權,又依監察院辦理糾舉彈劾案件注意事項規定,已去職的公務員,如發現在職期間有違法失職情事,仍應依法彈劾,移付懲戒。

監察院指出,莊碩漢案經調查確有違失,事證明確,有予以懲戒必要,依憲法及監察法規定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以正官箴。監察院嚴謹法律程序依法行使職權,外界應予尊重。

監察院說,近來多件外交部駐外人員涉及性騷擾案件,監察院經調查,提案彈劾、糾正,促使外交部在日前提出暢通保密的申訴管道、有效課責、加強宣導與預防等三大措施,正可說明監察院彈劾、糾正、調查,有效督促政府機關建立機制,避免違失。

監察院表示,是依據憲法、監察法行使職權,外界質疑「馬後炮,莊碩漢已去職才彈劾」、「表演給大家看」,顯有誤解,要嚴正澄清。(編輯:翟思嘉)11307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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