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花蓮縣
監察院今年2月7日發布新聞稿,內容指出,花蓮縣1名高中女教師,20多年前疑利用教師身分,涉性侵男高中生,直到多年後被檢舉,校方才進行調查,女教師則被解聘,且1年內不得聘為教師。監察委員紀惠容今(16)日表示,請教育部落實相關防治措施,避免教師與學生發展有違專業倫理的高風險關係,並研議設置教育體制內「性平事件男性諮詢與申訴管道」。
紀惠容指出,「女教師與未成年男學生發生性關係,已違反教師法規定,也不符合法令對於教師專業倫理之要求。」接著說明,師生關係容有上對下的地位差距,教育部允應審酌本案肇因及脈絡,並關注「女師與未成年男學生發生性行為」的類案為鑒,研議落實相關防治措施,避免校長或教職員工與未成年學生發展有違專業倫理的高風險關係。
衛福部已於2004年設立「男性關懷專線」,據統計2023年有1,665位男性被害人,其中1,293位男性被害人未滿18歲,占男性性侵害案件受暴人數比率77.66%,也顯示未成年男性受性侵害人數比率較成年男性高。
衛福部統計,近年18歲以下男童被害人占全體被害人的比率,發現有逐年增加趨勢;另據教育部統計,2014年至2022年「校園性騷擾事件」男性被害人人數,歷年均在365人以上,至多達759人,「校園性侵害事件」男性被害人人數,歷年均在44人以上,至多達124人。
紀惠容認為,這些資料均顯示,男性受害者人數有上升趨勢,教育部需評估男學生的情感教育及性平事件的諮詢與申訴專線設置,這有待主管機關併同性平法的「普查」規定,加強布建及宣導。
監察委員調閱相關資料,發現教育部2017年已函知各大專校院及國教署,之後若有未經整合致生「校安通報」及「社政通報」其一漏未或延遲通報,將依法審酌予以裁罰,由於當事校方延遲社政通報,已有違性平法規定;教育部允應本於權責,充實新任性平事件承辦人員案件處理知能,並提供各校諮詢相關具實務經驗專家人員的管道,以符性平法的立法意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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