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9日電)權利回復基金會今天表示,26日召開董事及監察人會議,這次共通過63件生命或人身自由賠償金申請案件,以及2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的金錢賠償案,總賠償金額近新台幣1.5億元。
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透過新聞稿表示,截至上週,就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致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申請案,累計共受理2117件,其中1787件通過賠償、另有51件撤回申請、39件駁回。
基金會說明,另外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中,目前共已受理249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13件已通過賠償,另有42件撤回申請、134件駁回,駁回案件多數為申請人不符申請資格或要件,或依現有資料查無財產所有權有因國家不法行為遭剝奪情事。
基金會指出,這次通過的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中,有無辜人民在228事件期間遭國軍逮捕刑求外,隨身衣物、手錶、行李箱等值錢物品都被強行沒入;另有發行刊物者,遭當時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下令全數沒收查禁;董事會審議後決定應回復其權利,予以金錢賠償。
此外,基金會統計,就名譽回復證書申請案,累計受理2821件,現已通過2586件,案件通過數超過9成。內政部、法務部與基金會將在8月31日舉行今年度的名譽回復證書頒發典禮,以政府角度滌除被害者當年所蒙受的不白之冤。
基金會表示,將持續推進權利回復相關業務,申請人如欲查詢案件進度或相關資訊,請致電基金會專線02-8173-5000,或洽官方網站、臉書粉絲專頁。(編輯:張若瑤)11307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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