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年歡慶新春 行政院食安辦提醒「五要」護食安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1日電)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今天提醒民眾,馬年歡慶新春之際,應避免一次購買過多食材,造成貯存溫度不足,增加微生物滋生與繁殖的風險;同時應避免生食,海鮮及貝類等水產品,務必充分加熱後再食用,才能吃得安心。

行政院食安辦發布新聞稿指出,農曆春節是家人團聚、共享佳餚的重要時刻,不論是自備年菜、訂購年菜,或至餐廳圍爐用餐,飲食衛生與食品安全都不可輕忽。

行政院食安辦表示,只要落實烹調「五要」原則,就能為年節餐桌把關,安心享用團圓年菜。要洗手,維持良好的衛生習慣,飯前、如廁後及處理食品前後,均應洗淨雙手,有傷口要妥適包紮處理;要新鮮,食材要新鮮,用水要衛生。

食安辦提醒,要生熟食分開,處理及盛裝生熟食的器具應分開,而不需加熱即可食用的蔬果類等產品,在洗滌或裁切時,要特別注意避免交叉污染;要徹底加熱,海鮮及肉類產品應澈底加熱,不食用未煮熟的禽畜水產品,特別是烹煮貝類等水產品時,當殼張開,應再多煮3至5分鐘後再食用,食品中心溫度超過70℃,微生物才容易被消滅,切勿追求口感而忽略生食風險。

食安辦提醒,要注意保存溫度,保存溫度應低於7℃;已烹調食品,或是易腐敗食品及其原料,則建議於5℃以下保存,室溫下不宜放置過久。

行政院食安辦表示,只要把握「五要」原則,就能有效守護飲食安全與衛生,讓全家人吃得安心、團圓歡度佳節。(編輯:林興盟)11502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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