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高雄市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2日電)中油大林廠再爆採購弊案,黃姓消防課長和林姓油駁駕駛涉和廠商勾結、製作不實單據核銷報公帳,因兩人事後主動自首,雄檢處分緩起訴,但各須支付公庫10萬、30萬。
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貪,事後更連續爆出採購弊案,檢廉偵查時,因黃男、林男並無前科,又主動自首,坦承全部犯行,高雄地檢署偵結後認為2人雖涉犯詐欺等罪,但犯後態度良好,處分緩起訴,黃男須向公庫繳納新台幣10萬元、林男須繳納30萬元。
高雄地檢署起訴指出,60歲大林煉油廠消防課長向盧姓廠商採購一批2.5吋鐵氟龍製消防栓蓋,發現效果不錯,於是再請廠商提供5.5吋蓋子供測試,但因效果不佳,事後並未簽辦採購。
盧姓廠商不甘花了2萬元開模費成本,因此向時任消防課長黃男索討,結果黃男竟在下次採購物品時浮報單價,藉此彌補盧女損失。
另外,60歲林姓駕駛則是在兼任大林9號船、永安1號船採購人員時,偷偷另買乳膠枕、果汁機、嬰兒汽座、電視等物,再以假單據報公帳核銷,總計涉貪13萬多元。全案經黃男、林男先後向檢廉自首後偵辦。(編輯:郭諭儒)11110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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