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財務問題爭吵 男徒手掐死妻二審仍判15年

中央社  / 南投縣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2日電)南投縣周姓男子去年5月間,因家庭財務等問題與蔡姓妻子發生爭吵,周男竟持鐵鎚毆打蔡女,甚至徒手將對方掐死,南投地院一審判他15年徒刑,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今天維持原判,可上訴。

台中高分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周男與蔡女為夫妻,雙方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周男上尉軍職退伍後從事保險業,但有借貸、挪用客戶保險費等方式因應金錢缺口。

周男與蔡女於民國110年5月7日上午7時多,在南投縣埔里鎮的住處,因家庭財務等問題發生爭執,周男突然持鐵鎚朝蔡女右側臉部及頭部猛力敲擊,蔡女反抗時,周男又跨坐在蔡女身上予以壓制,並以手掐住蔡女頸部造成死亡,周男再以紙箱、膠帶包裹蔡女遺體放置在客廳。

隔天上午8時多,周男將2名子女交由妹妺照顧後逃逸,案經蔡女父母多次聯絡蔡女未果,向警方報警後查獲。南投地院一審審理後,以殺人罪判處周男有期徒刑15年。

全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合議庭審酌周男犯後坦承犯罪,且本案犯罪前並無暴力犯罪紀錄,認為有期徒刑15年的刑度仍屬適當,並無量刑過輕不當,今天判決上訴駁回、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編輯:謝雅竹)11110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