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4項貪腐罪! 軍政府加判翁山蘇姬6年徒刑

綜合報導  / 緬甸

前緬甸領袖翁山蘇姬,今(15)日遭到軍政府判刑、追加6年刑期,總計要坐牢17年。

翁山蘇姬目前已經因為9項罪名,被緬甸軍政府判刑11年,緬甸官方近來又指控,翁山蘇姬濫用職權,低價租用公有地,涉嫌貪腐,緬甸法院15日宣布,要再以4項貪腐罪,監禁翁山蘇姬6年;加上緬甸政變以來的罪名,翁山蘇姬總計要服刑17年,出獄時將超過90歲,《美國聯合通訊社》報導,翁山蘇姬否認所有罪名,他的辯護律師,則是準備要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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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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