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新北市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13日電)新北市三重員警抓錯人毆傷黃姓男子,黃男的家人昨天與警方調解時,要求汰除涉施暴員警,警方致歉並願賠償10萬元遭拒,調解破裂。黃男事後指出,堅持循法律途徑,為自己討回公道。
黃男事後在臉書(Facebook)貼文表示,他的兒子及律師昨天到三重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打人惡警提出,這一切都是誤會,所以要拿出新台幣10萬元當作賠償金,當然他也會很仁慈的對我撤銷傷害與妨礙公務的告訴」。
黃男指出,他只有一個訴求,像這樣值勤時涉違法犯紀、公然對人民施暴、動用私刑的惡警,涉嫌未按照警察職權行使勤務的惡警,一定要汰除。
他表示,當時所謂長官使用烏賊戰術模糊焦點,向媒體說他開出「天價」和解金150萬元,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我一定會循司法的途徑討回公道。我會堅持下去的」。
三重警分局今天指出,調解時,案件當事人黃姓民眾未到場,由黃男的兒子及委任律師陪同,與永福所許姓所長及翁姓、江姓警員等3人到三重區調解會進行調解,但雙方協調沒有結果。
警方表示,調解結束後,永福所長及2名同仁在調解會門口向黃男的兒子表達歉意,並向黃男的兒子表示想與黃男約時間當面表達歉意,並做後續案件協調處理,警分局將持續與黃男保持聯繫,表達善意。
江姓、翁姓員警9月20日晚間執行勤務時,黃男遭警誤認為通緝犯,翁姓員警表明警察身分後,黃男不配合盤查,進而發生推擠拉扯受傷上銬帶回警局偵訊,經查證不是通緝犯後就解銬,並協助黃男就醫。(編輯:戴光育)11110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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