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8日電)台義跨國爭女童案,憲法法庭認定最高法院未審酌未成年子女意願違憲,發回最高法院審理。最高法院審理後,今天廢棄原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為裁定。
台灣詹姓女子與義大利籍藍姓男子爭取女童監護權案,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詹女須交付女童給藍男,詹女不服提起抗告,最高法院今年2月間駁回抗告確定。詹女向憲法法庭聲請終局裁定裁判憲法審查。
憲法法庭認為,最高法院的確定終局裁定關於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判斷,牴觸憲法保障未成年子女人格權及人性尊嚴意旨,判決原裁定應予廢棄,發回最高法院。(編輯:方沛清)11110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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