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中市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8日電)黃姓男子懷疑廖姓男子2人侵吞詐騙贓款,找來多人圍毆廖男等2人,造成1死1傷,黃男一審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改依傷害致死判5年6月,可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黃姓男子為賺取不法利益,將新台幣50萬元交給廖男等2人設立詐騙機房,之後黃男認為款項遭廖男2人侵吞,民國109年9月指揮多名友人假意邀約2人到台中市某酒店飲酒,之後強押到南屯區、南投縣水里鄉某處房屋拘禁、輪流毆打。
廖男後來逃脫被抓回,黃男等人不滿,壓住廖男四肢及身體,並再度綑綁毆打導致休克死亡,死前共遭拘禁約31小時。黃男等人發現打死廖男,先找友人商議後續事宜,數小時後致電員警自首。
另1名被害人則被打到全身多處骨折、腎臟功能輕微受損、肝功能受損等,被載到台中榮民總醫院就醫,受拘禁約41小時。
南投地院一審審理後,依殺人罪判處黃男無期徒刑,另共犯羅男、陳男、徐男與吳男等4人,判處有期徒刑14年1月至14年不等徒刑。
案經黃男等5人提起上訴,經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為,黃男等人拘禁廖男目的為處理債務糾紛,死者所受傷勢多集中在四肢及背臀等非要害部位,且5人案發後自首,尚難認黃男等人主觀上有致廖男於死的殺人犯意。
台中高分院今天宣判原判決撤銷,改依傷害致死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5年6月,其餘4人各有期徒刑3年8月,全案可上訴。(編輯:謝雅竹)11110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