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靠打工升學無法列低收入戶 高市府將助申請助學金

中央社  / 高雄市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高雄20日電)高雄市一名女學生自小喪父、母親失聯,祖父母近年相繼過世,她靠打工繼續升學,盼申請低收入戶減輕負擔卻資格不符。高市社會局表示,將協助媒合助學金、轉介民間資源。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福中心服務今天新聞稿說明,依據社會救助法相關規定辦理,申請低收入戶補助者,家戶之所得、動產及不動產需符合一定規定。

社會局說,若查明這名同學的生母確實未履行扶養義務導致生活陷困,會依社會救助法評估,不列入生母為應計算人口;但依調查,這名同學還有投保儲蓄型或投資型等非保障型保險,需依保險現值列計動產,且保險可動用金額達一定數字,無法申請低收入戶。

社會局表示,已向這名同學說明社會福利申請規定並提供教育部弱勢助學金申請資訊,同學也同意社工協助媒合慈善單位,協助媒合助學金,社會局也會轉介其他民間資源協助。

女學生告訴媒體,自己2歲時父親意外身亡,母親改嫁後失聯多年,自小由祖父母靠洗車、當清潔工扶養長大,並替她投保儲蓄險、投資型保單。考上五專後離家外宿,除家人協助生活費、辦理助學貸款,她也積極尋找工作機會,利用課餘時間打工,每月最多能領到薪水新台幣1萬5000元。

不過這2年祖父母相繼離世,女學生靠打工、學貸繼續讀書,盼申請低收入戶補助,以減免學雜費、減輕生活負擔,卻因為名下有保險,且母親名下不動產、動產、收入等財產都被列入計算,導致多次申請都不符資格遭退回。(編輯:黃世雅)11110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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