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誤毆民眾報告爭議 警署:無避重就輕

中央社  / 新北市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4日電)新北警誤毆民眾案,媒體報導指立委王婉諭稱警方調查報告內容竟強調黃男未主動說是認錯人,質疑是避重就輕;警政署今天表示,針對員警違法案絕對秉公處理,不會避重就輕。

聯合報報導指出,新北市日前發生男子遭誤認為通緝犯,進而與員警發生暴力衝突,時代力量黨籍立委王婉諭3日表示,警政署調查報告內容竟不斷強調「黃姓男子不願告知姓名、沒有主動說是認錯人」,但針對警方在壓制後繼續打人、拉扯手銬、罵三字經、偷捏下體等行為,卻隻字未提。

對此,警政署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本案是由新北市警察局完成調查報告後,再由警政署陳送立法院,針對黃男提告員警涉嫌傷害、妨害自由及妨害名譽罪部分,已於9月23日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對疏失員警核予行政處分。

同時,新北市警察局長黃宗仁、三重分局分局長等人在案發後多次前往探視黃男,表達關懷慰問之意,執勤員警也主動至三重區調解委員會申請協調和解。

警政署強調,對於員警違法案件絕對秉公處理、勿枉勿縱,不會避重就輕,因本案已繫屬司法機關,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尊重後續司法偵審結果。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員警日前誤認黃男是通緝犯並毆傷對方,黃男與員警互告傷害,2名員警遭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疏失部分,且從重各記過1次、調職處分,黃宗仁事後為此道歉。(編輯:張銘坤)11111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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