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東鎮民代表候選人涉現金買票 竹檢偵結起訴

中央社  / 新竹縣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16日電)新竹地檢署偵辦竹東鎮民代表李姓候選人現金買票案,今天偵查終結,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李女起訴。

新竹地檢署今天提供新聞資料指出,檢察官吳志中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偵辦竹東鎮民代表李姓候選人現金買票案,李女了解轄區內的柳姓女子,是選區內具有投票權的選民,為圖順利當選,進行現金買票。

檢方表示,在11月8日,李女到柳女住處前,交付新台幣2000元,並口頭請託柳女投票支持當選,進行現金買票。

檢方表示,在蒐集證據後,當晚立即將李女拘提到案,經檢方訊問後,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指出,李女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嫌,今天偵結起訴,另外,李女已於偵查中自白犯行,請求新竹地方法院依同法第99條第5項規定減輕其刑。

檢方表示,投票日最後階段,持續「賄選零容忍」的態度,從嚴從速偵辦各式介選的犯罪行為。(編輯:張銘坤)11111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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