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1村長1鄉代候選人涉現金買票 檢方偵結起訴

中央社  / 花蓮縣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17日電)花蓮秀林鄉和平村王姓村長候選人、光復鄉王姓鄉代候選人及樁腳等10人,涉嫌以新台幣2000元買票,檢方今天依違反選罷法起訴,考量10名被告均坦承犯行,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花蓮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和平村王姓村長候選人登記參選後,於9月起陸續將1萬元至10萬元現金分批交付陳姓樁腳等8人,以每票2000元向選民買票。檢警10月4日發動搜索、扣押犯罪所得52萬餘元,王姓村長候選人等4人羈押禁見獲准。

花檢指出,全案經偵查後,王姓村長候選人、陳姓樁腳等6人涉犯選罷法投票交付賄賂罪嫌,李姓被告等2人涉犯預備行求賄賂罪嫌,均依法提起公訴,考量8名被告於偵查中坦承犯行,建請法院減輕其刑;收賄被告共26人,涉犯刑法投票收賄罪,繳回犯罪所得後,由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

另外,光復鄉王姓鄉代候選人於9月間交付2萬元給簡姓樁腳,指示以每票2000元向選民買票,案經檢方偵查後,認定2人涉犯選罷法投票交付賄賂罪嫌,依法提起公訴,考量2名被告於偵查中坦承犯行,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花檢指出,距離投票日僅剩9天,對於買票賄選案件秉持「嚴查速辦」態度,於偵查完備後立即依法提起公訴,期望端正選風。(編輯:唐聲揚)11111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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