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檢查賄團隊 16日查獲3件現金買票案

雲檢查賄團隊  16日查獲3件現金買票案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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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智明雲林縣17日電)雲林地檢署查賄團隊16日查獲3件現金買票案件,傳喚10餘人到案說明,共查扣賄款新台幣4萬4000元,1人羈押禁見,3人以20萬、15萬及3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請回。

雲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檢警調組成查賄團隊通力合作16日破獲元長、虎尾及台西3件現金買票案件,皆涉嫌以每票現金1000元買票,共查扣賄款4萬4000元。

檢方指出,元長邱姓(男)鄉民代表候選人賄選案,通知邱男及其樁腳陳姓男子與選民共6人到案說明,並查扣賄款2萬6000元;檢察官訊後認為邱、陳2人涉犯投票行賄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裁定被告陳男羈押禁見、邱男以20萬元具保候傳。

檢方表示,虎尾鎮某鎮民代表候選人樁腳李姓男子賄選案件,通知李男及選民到案,並查扣賄款現金5000元;案經檢察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李男,法院認為被告已交代案情,裁定以15萬元具保候傳。

另外,台西鄉某鄉長候選人樁腳林姓男子買票案件,林男也是現任台西鄉農會代表,通知林男及選民5人到案說明,並查扣賄款1萬3000元;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林男,法院認為已交代案情,裁定30萬元具保候傳。(編輯:陳仁華)11111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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