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花蓮縣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18日電)花蓮新城村林姓村長候選人涉送禮買票賄選案,連同3名樁腳、收賄選民共5人被起訴;另外,花蓮縣第3選區沈姓議員候選人也因送禮遭查獲,花蓮地方法院諭知新台幣20萬元具保,呂姓助選員則10萬元交保。
花蓮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新城村林姓村長候選人7月至9月間,親自或透過樁腳贈送電風扇、潔膚皂及茶葉等物品給選民尋求支持,檢警10月27日發動搜索,並向法院聲押禁見劉姓樁腳獲准。
花檢指出,全案經偵查後,認為林姓村長候選人、劉姓樁腳等4人共同涉犯選罷法投票交付賄賂等罪嫌;另外,曹姓被告涉犯刑法投票收受賄賂罪嫌,依法對林員等5人提起公訴。
此外,檢察官羅美秀指揮花蓮縣調查站等單位,11日搜索花蓮第3選區(吉安鄉、壽豐鄉、鳳林鎮、光復鄉、豐濱鄉、萬榮鄉)沈姓縣議員候選人住處及競選總部等2處,通知12人到案說明。
花蓮檢方調查,沈員涉嫌於登記參選後,利用關懷弱勢民眾時贈送冷凍海鮮及肉類食品,同時發送競選文宣及言詞拜票,尋求投票支持,涉犯投票行賄罪嫌。
花檢指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沈員、呂姓助選員共同涉犯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聲押遭駁回,檢察官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16日裁定撤銷原裁定,花蓮地院今天重新裁定,諭知沈員具保20萬元,呂員具保10萬元,且均限制住居,不得與本案其他被告、相關證人有直接或間接聯繫等行為。(編輯:謝雅竹)11111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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