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某里長候選人涉賄選交保 妻子遭羈押

中央社  / 嘉義縣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3日電)嘉義市某里長候選人黃姓男子與妻子黃姓女子涉及現金賄選,因有串證之虞,檢方今天向嘉義地院聲押,法官裁定黃女羈押禁見、候選人黃男新台幣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嘉義地方法院表示,黃女並不否認與相關證人見面,並交付金錢事實,但否認賄選。有相關證人證述,且黃女辯稱顯有存疑,黃女涉及賄選嫌疑重大。

嘉義地院指出,考量黃女並非候選人,仍有調查共犯必要,且其否認犯行,故難以排除有勾串共犯或證人可能。黃女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因此,有羈押必要性,裁定羈押禁見。

嘉義地院指出,嘉義市某里長候選人黃男否認與妻子黃女共同行賄,依現有證據,除部分證人證述外,別無其他證據可認定。經審酌相關案情的偵辦進度、罪嫌刑度,及黃男權益保障,尚無羈押必要,因此,准予黃男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嘉義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嘉義市調查站、嘉義市警察局偵辦嘉義市第1選舉區某議員候選人樁腳即某里長候選人黃姓男子及其妻子黃姓女子2人,涉嫌透過鄰里、親友關係,交付每票1000元現金向選民買票案。

警調昨天拘提里長候選人黃男及其妻子黃女到案,並傳喚多名選民,經檢方訊問後,認為黃男夫婦涉及選罷法罪嫌重大,均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今天凌晨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到案選民7人請回。(編輯:謝雅竹)11111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