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誤砍路人案 法院裁定3人交保檢方提抗告

虎尾誤砍路人案 法院裁定3人交保檢方提抗告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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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28日電)虎尾蒙姓男子轎車25日凌晨被潑漆,誤認路過的王姓男子所為,遂率人持刀棍砍殺,導致王男受傷送醫,雲檢向法院聲押蒙男等3人,法院裁定3人交保,檢方今天提抗告;雲林縣長張麗善則譴責暴力。

張麗善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她與警察局長李謀旺了解案情,一定全力協助檢察官辦案,讓嫌犯接受法律制裁,還給被害人公道;同時譴責暴力,執法單位絕對嚴辦。

張麗善說,社會處已派員關心王男家屬,提供所有必要協助,王男正在醫院治療,沒有生命危險。

雲林地檢署認為,法官竟然無視被害人傷勢及案件情節重大,嚴重破壞社會治安,讓蒙男等3人分別以新台幣5萬到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檢方對此裁定極不認同,承辦檢察官今天提抗告。

雲林地方法院發言人王子榮接受媒體電話聯訪時說明,檢警當天以聚眾鬥毆和傷害罪偵辦,值班法官審酌蒙男等3人對於案情說明清楚,同時參考3人涉案情節,所以予以交保。

雲林縣虎尾警分局昨天發布新聞稿提到,25日凌晨2時許,獲報建國一村光復路附近,發生潑漆、聚眾鬥毆案件,馬上出動快打部隊前往處理。

警方調查,蒙男發現自己停放在路邊的轎車遭人潑漆,誤認是路過的王男所為,因此率眾拿刀棍砍殺,導致王男受傷送醫,全案當日已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編輯:陳仁華)11111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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