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長沙台商協會長林懷等7人涉獲中國資金,以辦餐會、資助返台機票等方式拉抬時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選情。二審考量被告等人認罪,今改判林懷3年2月、沈斌等4人獲緩刑5年。
此外,長沙台商協會副會長佟建華、中華婦聯會理事長何建華仍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新聞資料指出,林懷在二審審理時坦認犯罪,量刑基礎已變更,考量他犯罪動機等情形,改判3年2月徒刑。
二審審酌,中國湖南省衡陽辦事處主任沈斌、中華兩岸新家庭協會會長蔣明霞、中華湖南邵陽旅台同鄉會理事長張國君及湖南衡陽市一家商行的負責人莊垣漳,只是協助轉貼機票補助訊息並統整參與者名單,且犯後坦承犯行,仍判1年8月,各宣告緩刑5年,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20萬元、接受30小時法治教育。
二審指出,依卷內事證無從證明佟建華與林懷於108年 12月4日的籌備會議謀議,以機票補助行賄,因此難以認定佟建華有行賄的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何建華雖有轉傳訊息至微信群組及友人,但沒有提供自己的聯繫方式或參與確認機票補助等行為,因此無從僅憑轉傳訊息舉動,即認定何建華與林懷等人有行賄的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全案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林懷等人於民國108年12月11日在中國湖南省長沙市華天大酒店舉辦「2019湖南台胞年終尾牙聯誼會」暨「湖南省台灣同胞返鄉投票大會」活動,並提供免費食宿及價格不菲的抽獎活動,宴請500多名台商及台生,為中國國民黨及當時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拉抬造勢。
檢方查出,林懷等人另舉辦返台投票優惠機票活動,原價人民幣1560元的機票,可補助幾近全額的人民幣1550元。藉由此方案於投票日前搭機返台的台商有200多人,涉嫌期約賄選。
檢方指出,林懷等人分別向長沙市台辦、湖南省台辦申請補助人民幣50萬元、300萬元,事後分別收到補助款人民幣29萬元、120萬元。
台北地檢署於109年5月8日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罷法等罪起訴林懷等7人。
一審的台北地方法院今年1月間依選罷法判林懷3年10月徒刑,沈斌、蔣明霞、張國君及莊垣漳被判刑1年8月。佟建華、何建華獲無罪。案經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編輯:李亨山)11111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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