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令麟任擔保人 執行署追回東森旗下公司2億欠稅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日電)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今天表示,東森集團旗下公司欠稅2億1950萬元,經執行人員鍥而不捨溝通,由集團總裁王令麟於106年擔任擔保人而談妥分期方案,欠稅已於上月全數追回。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新聞稿指出,東森集團旗下的京瑑股份有限公司滯欠民國97至99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共新台幣2億1950萬餘元,經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自99年3月起陸續移送台北分署執行。

執行人員收案後發現,京瑑公司於99年間已與東森集團旗下百夯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改由百夯公司為存續公司,京瑑公司歸於消滅;至此,幾乎可認定京瑑公司已無足夠財產清償欠稅。

新聞稿指出,執行人員並未放棄,調查發現合併後存續的百夯公司對第三人東森巨蛋經營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借款債權約1億8200萬餘元,且京瑑公司對其他公司也有一筆8000萬餘元的應收帳款。

台北分署說,借款債權、應收帳款皆涉及訴訟程序且耗時甚久,但執行人員鍥而不捨調查並溝通協調,終談妥由王令麟擔任擔保人並就欠稅款辦理分期,經百夯公司分期按期繳款,於11月全額清償欠稅。

台北分署呼籲,負責人對於公司所滯納的公法上金錢債務應積極面對處理,不可有隱匿、處分財產行為,如有困難,無法一次繳清,可聯絡執行分署辦理分期繳納,清償所欠稅費。(編輯:李錫璋)11112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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