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選後持續查賄 聲押3人獲准

中央社  / 桃園市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9日電)桃園地方檢察署持續查賄,近日偵辦八德區里長當選人、復興區區民代表當選人及楊梅區里長參選人案,陸續以涉嫌投票行賄等向桃園地院聲押1名區代當選人及2名樁腳獲准。

桃園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檢察官張家維偵辦八德區王姓里長當選人涉嫌現金買票案,繼2日向桃園地方法院聲押王姓里長當選人獲准後,6日再拘提樁腳,訊後認為樁腳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向桃院聲押獲准。

復興區黃姓區民代表當選人遭控以現金行賄,檢察官徐明光於11月23日向桃院聲請羈押黃姓當選人及1名樁腳遭駁回,立即向高等法院抗告並持續傳喚多名選民作證,經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昨天經桃院更裁准押被告黃姓當選人及1名樁腳且禁見。

此外,檢察官董諭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及桃園市警局楊梅分局,偵辦楊梅區楊姓里長候選人等涉嫌幽靈人口虛設戶籍案,經持搜索票搜索4處,通知被告8人到案,訊後認為被告楊等3人涉犯刑法妨害投票正確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以新台幣2萬元至3萬元不等交保。

桃檢表示,選後並非查賄終點,接獲賄選情資仍將持續執行查賄專案,民眾如有見聞賄選等不法,可撥打桃檢行動檢舉專線0937-728-793,或免費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轉4)檢舉賄選,因此查獲賄選,最少可領取50萬元檢舉獎金。(編輯:唐聲揚)11112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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