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檢起訴現金賄選案 3名被告2人羈押

中央社  / 苗栗縣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4日電)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結束,苗栗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現金賄選案件,涉案3人於選舉期間以新台幣1000元到2000元為特定人士買票,遭檢警調查獲,3名被告,2人遭羈押。

苗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檢察官吳珈維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苗栗縣專勤隊共同偵辦,查得陳姓男子、丘姓女子、林姓男子涉嫌於11月間,以每人1000元至2000元的對價,為地方公職人選舉特定候選人向選民買票。

檢方指出,陳男、丘女及林男於偵查期間雖所述情節不一,各自坦承部分涉賄事實,但收受賄賂選民指證歷歷,檢察官於是據以提起公訴。目前陳男、丘女羈押禁見中,近日將移審苗栗地方法院,由法官決定是否繼續羈押;林男則以5萬元交保。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莊佳瑋告訴中央社記者,此案目前被告僅陳男、丘女及林男3人,其餘所涉候選人均非被告,也尚無證據認定涉案。

苗栗地檢署表示,將以相關法令及判決標準,審查有無針對相關候選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的必要性,若經審查後認應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者,將於法定期限內依法向苗栗地方法院起訴。(編輯:方沛清)11112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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