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 檢調搜索新竹、內湖居所

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  檢調搜索新竹、內湖居所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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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蕭博文台北15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今天指揮調查局兵分8路搜索,除了立法院辦公室外,還搜索高女新竹戶籍地及她與雙親的台北市內湖居所。不過,檢調對此不證實。

檢調接獲檢舉,指新竹市長當選人、立委高虹安聘用前助理、男友李忠庭涉嫌詐領助理費,並要助理繳納所得作為「公積金」,還運用公積金代墊私人支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刑法偽造文書等罪。

北檢日前指揮調查局北機站,陸續向立法院調閱高虹安辦公室助理的薪資清冊等資料,並以他字案被告身分約談前辦公室主任黃惠玟、副主任陳昱愷等人,訊後均請回。

由於高虹安將於25日就職新竹市長,卸任立法委員職務,辦公室與公用電腦將歸還立法院,檢調過濾相關事證後,決定今天展開偵查行動。

北檢上午指揮北機站兵分8路前往立法院、高虹安住居所等8處搜索。北檢搜索前先以電話知會立法院秘書長,再請秘書長告知立法院長,隨後由承辦檢察官與主任檢察官帶領調查官,前往高虹安位於中興大樓的辦公室搜索。

此外,檢調也前往相關被告居住所,以及高虹安位於新竹市的戶籍所在地及高女與雙親居住的內湖住家搜索。不過,檢調對此不願證實及評論。

檢調以他字案被告身分約談高虹安、李忠庭、助理王郁文、辦公室主任陳奐宇,並以證人身分約談高虹安黃姓助理等人,比對相關證據資料,正在偵訊中,預計晚間移送北檢複訊。

據指出,辦案人員此波偵查行動,主要是比對檢舉信與高虹安相關帳戶是否吻合,有無刑事責任,並向相關被告確認扣案證據,決定下一步偵查作為,本案目前仍為「他字案」。

法界人士指出,由於高虹安是現任立法委員,目前是立法院會期,檢方若認為有逮捕、聲押必要,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必須獲得立法院同意。(編輯:李亨山)11112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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