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高雄市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0日電)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為打擊酒毒駕,今天動員23人次現場執行勸繳,查封5輛汽機車、53筆土地、5筆建物,更與高市府交通局達成協議,民眾若罰單逾期未繳就立即分案執行。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為維護民眾交通安全,貫徹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強力執行酒毒駕裁罰專案」,今天與其他12分署同步執行,總共動員23人次現場執行及勸繳,共查封5部汽機車、53筆土地、5筆建物,限制出境14人次。
高雄分署發布新聞稿指出,這些查封的動產及不動產,將再次限期通知義務人自動繳納或辦理分期,如逾期不繳,將在下月起陸續鑑價、拍賣;希望透過強制執行財產方式,讓酒駕、毒駕義務人付出沉痛代價,進而讓民眾有所警惕,有效杜絕酒駕與毒駕歪風。
此外,為加速酒毒駕裁罰專案執行程序,高雄分署事前邀集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召開專案會議,建立合作模式,針對警方取締酒毒駕案件所查扣汽機車,交由高雄分署進行拍賣程序,透過各政府機關橫向聯繫,強化執行程序,杜絕違規民眾僥倖心態。
高雄分署表示,目前已就酒毒駕裁罰案件,與高市交通裁決中心成立聯繫窗口,逾期未繳就立即分案執行;強制執行酒毒駕罰鍰目的不在於要為國庫徵收多少錢,而是要貫徹法律,希望所有民眾都「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心存僥倖。
其中,高雄謝姓男子今年3月6日騎乘機車並拒絕酒測,遭裁罰新台幣18萬元,原在高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辦理分期,但繳了3萬元後就因逾期未繳遭移送高雄分署執行;因謝男名下除有三民區透天厝,還有近年新購的LEXUS車輛,且有高額銀行利息所得,他接獲傳繳通知後擔心財產被扣押,立即繳清罰款餘額15萬元。(編輯:陳仁華)11112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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