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宛瑩 許富傑 報導 / 高雄市
酒駕問題,已經是全民公敵。不過,除了酒駕,台灣還有一個嚴重的路上隱形炸彈,就是毒駕!根據統計,國內每年查獲的毒品案高達五萬件,幾乎都是持有或販賣,可是吸毒後反應跟喝酒沒兩樣,出現幻象、反應慢,路上的危險肇事率也高。
高雄一名龍先生,就曾遭到毒駕的駕駛追撞,但是卻因為事後警方的查證程序複雜,加上台灣沒有對毒品駕駛設定「閾值」,最後只能當普通車禍處理。員警坦承,毒駕肇事雖然依法最高可以判10年,但因為認定不易,讓許多肇事者,最後都能僥倖脫罪。
目擊民眾說:「他把人當成狗。」不把人命當一回事,吸毒還敢開車。國道警察執勤,遭有毒品反應的拖板車駕駛撞上,1死1傷。
遭撞婦人先生說:「那我真的是不敢想像真的很痛苦很痛苦。」哭到斷腸難以接受,看到自己的太太,慘死輪下,事後經查駕駛還疑似邊開車邊吸毒。
這一件件全都是毒駕,摧毀性不輸酒駕,但只要不是當場聞出怪味,或是人贓俱獲,根本難以察覺異樣。遭撞民眾龍先生(經變音處理)說:「有一些很奇怪的動作,車門打開就有一股很奇怪的味道。」倒楣的龍先生曾經發生印象深刻的行車糾紛,肇事者一下車,迎面來的不是酒味,而是濃濃臭味,這也讓他嗅到不尋常味道。
遭撞民眾龍先生(經變音處理)說:「這個人雖然沒有酒駕,但是感覺他已經精神不太正常,甚至我合理懷疑他吸毒了,存著僥倖心態可以肆無忌憚上路,我覺得這樣是不對。」
除了畏懼這群人外,更擔心會有無數受害者,而醫生也坦承,毒駕已經不能安全駕駛!大同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林柏成說:「會有一些心快感空間上的一些扭曲。」判斷力下降甚至完全喪失,等於一顆遊走在馬路上的「不定時炸彈」。
吸毒後駕車,反應慢了百分之21,比酒後上路的百分之12高,但起訴比例竟低了100倍,主要脫離不了,程序複雜繁瑣,而且未比照酒駕有設定「閾值」。律師李茂增說:「是自撞的話他的刑責,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一樣會有連坐責任。」台灣毒駕致人於死,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美國是駕照永久吊銷,罰4000以上美元,還會視情節刑期。
儘管法令寫的清楚又明白,但認定困難,成了一大難題,第一線執法員警也很無奈。前鎮分局草衙所長楊鴻景說:「身上有味道(或)查獲毒品,(才會)將他帶返所來偵辦,並且驗尿檢驗。」
國內六都來說,光次109年就查獲45489件,但真正浮上檯面的毒駕案例,比例卻少之又少,數字少,不代表天下太平,若沒有提早重新制定標準,毒駕肇事恐怕是下一個馬路不定時殺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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