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欺販毒 趙介佑與2被害人和解二審仍重判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1日電)民進黨北市黨部前評委召集人趙映光兒子趙介佑涉嫌擔任詐騙集團車手頭、販賣毒品,一審判刑8年6月徒刑,高院考量趙男與2詐欺案被害人和解,各減1個月徒刑,其餘案件上訴駁回。

台灣高等法院依據最高法院大法庭裁定,並未在審判中定執行刑,須待案件判決定讞後,再由檢方聲請定執行刑。

檢警於民國109年間偵辦一起電信詐欺案件,查獲多名涉嫌提領贓款的車手,並查出車手另涉外送毒品,循線追查發現趙介佑涉有重嫌,去年4月間針對趙介佑等人發動搜索。北檢訊後,聲押趙介佑獲准。

檢方調查,趙介佑與1名謝姓男子是詐騙集團的「車手頭」,集團成員詐得被害人款項、匯入受款帳戶後,由車手持提款卡領出,轉交給集團的「收水」組織成員,最後將款項交給趙介佑或謝男,2人再將款項交給集團主嫌陳姓男子。

陳姓主嫌還提供愷他命,經趙介佑藉由微信(WeChat)群組指揮、監控,並提供兒子及母親的銀行帳號讓藥腳匯款使用;謝姓男子則利用微信指揮集團成員擔任「小蜜蜂」,前往指定地點販售第3級毒品愷他命。完成毒品交易後,再由趙介佑與陳姓主嫌拆帳獲利。

台北地檢署去年8月間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發起、主持、操控並指揮犯罪組織罪」、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刑法加重詐欺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3級毒品等罪,起訴趙介佑等被告。

台北地方法院依販賣毒品、加重詐欺等罪判處趙介佑有期徒刑8年6月,其餘被告各判刑2年4月至7年4月不等。

高院原本排定12月7日宣判,但因被告人數為6人、案情繁雜、卷證資料眾多,製作判決書所需時間較原先預期為長,依法變更宣判日期到今天。(編輯:張銘坤)11112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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