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記者劉世怡台北14日電)民進黨北市黨部前評委召集人趙映光兒子趙介佑涉擔任詐騙集團車手頭、販賣毒品。二審高院定21日宣判。法官日前考量他羈押期限將期滿,以有反覆實施販毒犯罪之虞,裁定延押2月。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書指出,趙介佑所涉販賣第三級毒品等罪嫌,對於社會治安及國民健康危害甚鉅,經權衡比例原則,認為本案非予羈押明顯不足以確保審判程序進行,羈押為適當且必要,他從今年5月17日起執行羈押,並經8月17日及10月17日二次延長羈押,近期羈押期限即將期滿。
二審法官考量趙介佑,涉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本刑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常伴隨逃亡之虞,且其涉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嫌次數甚多,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裁定從12月17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可抗告。
全案起於,檢警於民國109年間偵辦一起電信詐欺案件,查獲多名涉嫌提領贓款的車手,並查出車手另涉外送毒品,循線追查發現趙介佑涉有重嫌,去年4月間針對趙介佑等人發動搜索。北檢訊後,聲押趙介佑獲准。
檢方調查,趙介佑與1名謝姓男子是詐騙集團的「車手頭」,集團成員詐得被害人款項、匯入受款帳戶後,由車手持提款卡領出,轉交給集團的「收水」組織成員,最後將款項交給趙介佑或謝男,2人再將款項交給集團主嫌陳姓男子。
陳姓主嫌還提供愷他命,經趙介佑藉由微信(WeChat)群組指揮、監控,並提供兒子及母親的銀行帳號讓藥腳匯款使用;謝姓男子則利用微信指揮集團成員擔任「小蜜蜂」,前往指定地點販售第3級毒品愷他命。完成毒品交易後,再由趙介佑與陳姓主嫌拆帳獲利。
北檢去年8月間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發起、主持、操控並指揮犯罪組織罪」、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刑法加重詐欺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3級毒品等罪,起訴趙介佑等被告。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從重依販賣毒品、加重詐欺等罪判處趙介佑有期徒刑8年6月,其餘被告各判刑2年4月至7年4月不等。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定於21日宣判。(編輯:張銘坤)11112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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