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3日電)北市檢警出入「88會館」、「睿森銀樓」2處私人招待所惹議,高檢署今天公布調查報告,以黃錦秋、王涂芝2名檢察官2次無償接受招待,違反倫理規範,送交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個案評鑑。
高檢署並指出,黃錦秋等人是否確知「88會館」是地下匯兌集團主嫌郭哲敏、林秉文所實際管領,事涉有無涉嫌包庇;且批踢踢自稱張旭昇(綽號小安)之人指稱黃錦秋、現任刑事局副局長黃建榮等人與地下匯兌集團過從甚密,已分案發交新北地檢署併案偵辦。
另一方面,高檢署還查出,新北檢檢察官黃冠傑、楊雅婷(已調任台中地檢署)也曾受邀前往「睿森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行政責任移由所屬機關首長依法官法規定處理。
台灣高等檢察署新聞稿指出,王涂芝因與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合作偵辦員警「線上立破」偽造文書案,受邀參加政風室於民國109年1月17日舉行的尾牙餐敘;餐會後,時任保一總隊副總隊長黃建榮、時任政風室主任黃錦秋(現為高檢署檢察官)邀約續攤唱歌。
由於原預定前往的KTV無包廂,黃建榮稱改前往信義區歡唱,因此分批搭車前往;王涂芝於車上詢問實際唱歌地址後,將地址「松勤路88號」傳送給友人,請友人於唱歌結束後接送。
調查指出,黃建榮、黃錦秋、王涂芝一行9人當天進入進入郭哲敏(綽號小明)有實際管領使用權限的私人招待所,當日無場所經理或業者進入,續攤唱歌無人付費,由「88會館」無償招待。
109年7月間,「線上立破」專案收網,警政署政風室邀約王涂芝參加慶功宴,餐宴結束後,黃建榮、黃錦秋親自邀約王涂芝續攤唱歌,14人分批搭車前往位於大安區信義路4段的「睿森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同樣無償接受招待。
高檢署指出,黃錦秋身為檢察官竟至私人招待所無償接受招待,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的「檢察官應避免從事與檢察公正、廉潔形象不相容或足以影響司法尊嚴之社交活動」要求。
高檢署認為,黃錦秋事後一再狡詞否認,要求同行的政風室人員依她的意思撰擬「自請處分書」,甚而以LINE語音電話要求王涂芝改口否認有至「88會館」,意圖卸責,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廉潔自持,謹言慎行,致力於維護其職位榮譽及尊嚴」規定,情節重大。
新聞稿並指出,王涂芝身為檢察官,因與黃錦秋曾共同在桃園地檢署服務,已有10年交情,信任黃錦秋才受邀至「88會館」及「睿森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但事後配合調查,態度良好,並提供多項事證,自認坦蕩可接受檢驗,相較黃錦秋,情節顯然輕微。
高檢署表示,將全面加強所屬檢察官相關法令及廉政與職務倫理規範宣導、教育訓練,要求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範;貫徹品操疑慮人員督導考核及紀律要求,嚴密管考高風險業務及人員,適時勸導或採取相關因應作為,避免風險事故發生。(編輯:張銘坤)11201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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