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9日電)海軍退役少將夏復翔、前立委羅志明捲入共諜案,高雄地院裁定交保,雄檢6日依不服原審裁定提抗告成功;高雄地院今天重開羈押庭,裁定2人羈押禁見,確定須在牢裡過年。
羅志明、夏復翔涉國安法案件,檢方6日依不服原審裁定,向二審高雄高分院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撤銷原裁定發回高雄地方法院,地院法官今天上午10時重開羈押庭,並於中午近1時以原聲押事實裁定2人羈押禁見,確定得在牢裡過完農曆年,羈押理由仍待稍晚公布。
全案起於夏復翔遭羅志明吸收後,2人即以其曾為立委、退將身分所具的國軍及立委人脈,長期物色、引介國軍特定階級、軍種退役將領赴中國接受落地招待,提供對岸統戰組織接觸、拉攏、吸收國軍退役軍官機會,發展組織。
高雄地檢署接獲情資後,4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兵分多路前往搜索帶回十多人,部分退役將領坦承赴中國接受招待,但不知背後目的。
檢方將2人聲請羈押,另同列被告的徐姓前海軍艦隊指揮部司令則遭檢方諭令10萬元交保、夏男妻子5萬元交保、羅男前助理無保請回,總計5人列被告,另有16人列證人。
高雄地方法院5日晚間依案發時間為民國102至108年間、檢方已查扣犯嫌所有相關證物,且也以交保及限制出境出海方式,足對犯嫌產生相當心理壓力,避免串證及逃亡等理由,認定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羅男20萬元、夏男15萬元交保,並不得對未到案證人接觸。不過,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依不服原審裁定為由,6日下午提起抗告。
夏復翔曾任海軍岳陽艦艦長、海軍兩棲艦長、168艦隊副艦隊長及海軍司令部少將政戰副主任等軍職;羅志明曾任台灣團結聯盟立法委員,台鹽廈門子公司董事長,現任元富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編輯:陳仁華)11201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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