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毒駕男致員警死亡 法務部將從重究責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4日電)彰化日前發生毒駕男造成值勤員警不治身亡一事,法務部今天表示,對於涉嫌毒駕肇事者,執法機關將依法從重究責;毒駕法去年通過行政院院會,盼今年能完成立法,全面遏阻毒駕。

法務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日前彰化發生有人涉嫌毒駕而追撞停等紅燈機車,造成剛結束值勤的高姓員警送醫不治身亡的不幸事件,法務部對於員警辛苦值勤後返家途中卻遭毒駕追撞身亡,感到哀痛與不捨,而對於涉嫌毒駕肇事者,執法機關將依法從重究責,絕不寬貸。

法務部指出,繼酒駕修法加重並經立法通過施行後,針對遏止毒駕行為,已於去年提出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採取全面處罰毒駕犯行之法律規範,以更明確標準讓第一線執法人員據以嚴正執法;包括毒駕者尿液經檢驗判定陽性即構成刑責外,若遇無法檢驗判定陽性惟仍有其他情事足認有吸毒已致不能安全駕駛時,也應論以毒駕罪責。

法務部說明,毒駕修法草案於去年6月23日經行政院院會通過,並已函送立法院,由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議,待今年新的會期開議後,將持續積極配合立法院就修法審議,期能完成相關立法,全面遏阻毒駕惡行。(編輯:張芷瑄)11201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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