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3日電)高雄一名婦人上月底報案指在五福三路人行道休息時,忘了把平板電腦IPad帶走,員警發現是陳姓男子行經時取走,且發現陳男竟住在壽山某處山洞內,全案依侵占罪函送法辦。
高雄市政府警察新興分局上月底接獲婦人報案,指在五福三路某處人行道座椅休息時,一時疏忽忘了帶走平板電腦IPad,請求幫忙找尋。員警調查發現平板遭一名不明男子取走,並往壽山方向離去,全案受理後先將犯嫌特徵轉知所屬,提醒同仁加強找尋。
新興警分局今天新聞稿表示,自強路派出所員警2月1日下午發現相同特徵男子出現在鹽埕區,通知所內巡邏警組前往支援。56歲陳男遭盤查時表示,當天行經五福三路看到這台平板電腦放在人行道座椅上,以為是他人棄置才帶回家。
員警除告誡若拾獲他人物品應立即報警處理,否則可能有觸法疑慮,後續與陳男前往其住處取回平板時,更訝異陳男竟住在壽山某處山洞內,並在洞內找到婦人遺失平板;全案訊後依侵占罪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編輯:孫承武)11202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