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中選會認定林姓男子違法在108年金門立委補選投票日的前6天於多個Line群組發表民調數字,開罰新台幣50萬元。林男不服提告,一審判他敗訴,經上訴,二審今天駁回上訴而確定。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被檢舉於民國108年3月10日下午4時34分許,透過LINE多個群組,發布「金門縣立法委員人選民調」、含民調數字與圖表的報告分析等訊息。
中選會調查後,認定他涉在第9屆立法委員金門縣缺額補選投票日(108年3月16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發布有關候選人的民意調查資料違規行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他開罰50萬元。
林男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訴訟,主張他跟檢舉人不合,檢舉人所提供的LINE截圖大頭貼,是他大約7年多前的照片,跟他於108年3月10日的LINE大頭貼不同等,請求撤銷裁罰。
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比對手機截圖中顯示發文者帳號上的大頭貼照片與林男發布於個人臉書(Facebook)上的照片相同,且相關證據可認定為同一人。
一審法院認定中選會開罰並無違誤,判決林男敗訴;林男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最高行政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編輯:方沛清)11202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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