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狂歡酒醉拍下不雅照 當事人、散布者全送辦

夜店狂歡酒醉拍下不雅照  當事人、散布者全送辦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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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1日電)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有不雅影片流傳,警方今天表示,經查獲是在夜店拍攝,將影片中的男女當事人,及2名散布者等4人,全部函送法辦。

警方指出,蔡姓男子(27歲)、劉姓女子(22歲)昨天凌晨3時許到夜店狂歡,在酒精催化下,2人當眾上演激情猥褻行為,還相互撫摸,也在現場的林姓女子(19歲)及吳姓女子(20歲)拍下畫面,並上傳網路平台,引發網友瘋傳。

四分局員警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某網路社群中有不雅影片流傳,有違反刑法妨害風化之嫌,主動展開偵辦。警方指出,經確定影片拍攝地點是在南屯區一家知名夜店,漏夜調閱周邊監視器鏡頭,於24小時內,通知影片中的2名當事人及2名散布影片者到案說明。

警方指出,4人到案後,男女當事人供稱彼此並不認識,在酒精催化下,而做出不雅行為,也不知被其他客人拍下及上傳網路;至於2名散布影片的女子也互不相識,因為喝醉了,不知道自己拍下什麼畫面,也忘了如何上傳網路。

警方表示,4人分別依刑法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行為及散布猥褻影像等罪嫌函送法辦。(編輯:卞金峰)11202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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